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2022学年我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评论文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获博士、硕士学位前已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作者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的原则和标准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突出内涵发展、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总目标,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评选论文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及我省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1.选题为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明确。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体现了作者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体现了作者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评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的同学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原则上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在《西北师范大学论文评阅意见书》中“评阅意见”中至少有一个为“优秀”。
2.学院初选推荐。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组织评审,确定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后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评选。研究生院(学位办)根据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学位授权点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公开评审,最终确定我校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
4.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学位办)对推荐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最终推荐名单。
四、奖励方式
(一)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对最终入选甘肃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二)学校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但未入选的,学校将认定为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五、相关要求
对已评选出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存在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撤销对其作者及导师的奖励并予以通报,并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实施细则》(西师发〔2017〕9号)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
1.申请人提交的论文须与存档原文一致,内容与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并对提交的学位论文原文和摘要PDF电子文档认真检查,重点检查插(附)图、表是否完好,总页码与目录是否一致,正文是否缺页,封面、目录、中引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各项内容是否齐全。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均应以中文撰写。
2.推荐表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一年内(截至材料上报时间)获得且应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总数一般不超过5项。
七、材料报送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导师、学生亲笔签名)和学位论文电子版;
2.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电子版;
3.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_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
4.甘肃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_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
5.有关证明材料(资质机构的检索证明,与申报论文相关的研究报告、成果或专利的转化或应用证明)按推荐表中填写次序扫描,并制作为1个PDF格式文件,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电子文档;
6.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
7.推荐论文校外专家评阅意见书复印件。
上述电子文档的文件格式和命名规则详见附件3。申请材料于6月6日前交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综合实验楼A902),电子版发送至zjsunshine1998@163.com。